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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人員好:

主旨:函轉行政院114年5月27日院臺衛字第1141012066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4年5月29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依行政院114年5月27日院臺衛字第1141012066號公告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4年5月20日防檢一字第1141862038號函所附含賽拉嗪(Xylazine)動物用藥品銷售對象明細清單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新增第四級管制藥品第81項「賽拉嗪(Xylazine)」為核准使用之動物用藥成分,含本成分之動物用藥品皆屬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管理範圍。

三、倘貴機構業者未來仍需使用含賽拉嗪(Xylazine)成分之動物用藥品,請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向本署申請核准登記且取得管制藥品登記證;另依該條例第28條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本署申報;如欲使用上述動物用藥品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其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人員應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該動物用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應恪守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四、有關管制藥品之管理及使用相關規定,本署已彙整成「管制藥品管理使用手冊」並置於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管制藥品網頁),請參閱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五、檢附行政院114年5月27日院臺衛字第1141012066號公告影本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表各1份。

附件一、衛服部-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函1140529生效.pdf

附件二、衛服部-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分級及品項修正1140529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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